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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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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萌律师资质认证
发布于2024-07-31 10:12 浏览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两年内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含义

  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指判处死刑,但是不是立即执行,而是等两年后再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核准机关是高级人民法院,并且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是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的。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在两年的缓期之后再执行刑法,如果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的,死刑减为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属于死刑执行方式的其中之一。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也就是说,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两年内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规定的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缓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简称,指的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

  适用死缓的条件

  1、罪犯应当判处死刑。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给予两年的缓期,这就是刑法中所称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是一个单独的刑罚种类,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九条 减刑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五十九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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