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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警察什么罪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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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洋律师资质认证
发布于2025-02-22 23:22 浏览

  假冒警察是招摇撞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假冒警察的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从刑法的角度来看,假冒警察可能触犯招摇撞骗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特别地,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将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这是因为人民警察肩负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安全等重要职责,冒充警察的行为不仅损害警察形象,更易引发公众恐慌,社会危害性更为严重。

  如果假冒警察的过程中还实施了其他犯罪行为,如诈骗,那么可能会构成数罪并罚。例如,在下述案例中,被告人王某某假冒警察身份,以帮忙追回被骗资金等为由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90余万元,最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这表明,假冒警察并实施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此外,即使假冒警察的行为未构成犯罪,也可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根据该法规定,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招摇撞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案例:在乌什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玉某购买警用标识物品,伪造工作证,谎称自己是监狱狱政科科长,骗取多人钱财,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结合多种因素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十一个月。

  构成招摇撞骗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并且是以骗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客观上表现为实施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若冒充的是人民警察,由于人民警察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安全等方面具有特殊的职责和形象,法律规定要从重处罚。

  2、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案例:天津东丽法院曾审理一起案件,被告人王某冒充人民警察与女性交往并骗取钱财,最终被依法惩处。

  如果假冒警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公私财物,则构成诈骗罪。在司法实践中,需根据诈骗金额以及其他情节来确定具体量刑。比如,诈骗金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3、敲诈勒索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假冒警察者以警察身份对他人进行威胁、要挟,强行索要财物时,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比如,假冒警察以查处违法犯罪为由,威胁商家交出财物,若达到相应的数额标准或具备其他严重情节,就会以此罪论处。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定罪量刑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假冒警察的目的、造成的危害后果、犯罪手段、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如果一个行为既符合招摇撞骗罪又符合诈骗罪等其他罪名,通常会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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