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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单位给员工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律师作者
秦飞扬律师资质认证
发布于2024-07-25 14:33 浏览

  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是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若该补偿金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如果双方未约定具体的补偿金数额,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如果计算出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竞业协议补偿金。

  竞业协议补偿金的发放期限通常与竞业限制协议的期限一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应当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竞业限制协议定义

  竞业限制协议是指雇员同意在终止雇佣关系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在指定区域内为雇主的竞争者工作,或者自己开展与前雇主相竞争的业务。

  竞业限制协议的目的

  1、保护企业商业秘密。

  2、防止员工利用企业资源为自己谋利。

  3、维护企业市场地位。

  竞业限制协议的内容

  1、竞业限制的范围

  行业范围:明确界定禁止从事的具体行业领域。

  地域范围:限定竞业限制的地理区域。

  2、竞业限制的期限

  一般不超过2年,超过此期限则可能被视为不合理。

  3、违约责任

  明确违约金数额或其他法律后果。

  竞业限制补偿金

  1、偿金的意义

  对雇员在竞业限制期间不能自由就业的补偿。

  2、补偿金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般认为补偿金额度不应低于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

  3、补偿金的支付方式

  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或按月支付。

  若企业未按时支付补偿金,则雇员有权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关于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总结如下:

  竞业协议补偿金的标准通常是根据劳动者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具体来说,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其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这个计算出的数额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应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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