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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区别,两者5个不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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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云律师资质认证
发布于2024-10-04 17:08 浏览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区别有法律依据不同、程序流程不同、所需时间不同、效力不同、适用条件不同。我国解除婚姻关系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各有特点,在适用条件、程序复杂度、时间成本以及对双方情感影响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一、离婚的方式: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婚姻登记机关审核并发放离婚证,从而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

  2、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二、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

  协议离婚:主要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协议离婚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诉讼离婚:主要依据《民法典》中关于诉讼离婚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程序流程不同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程序相对简捷。夫妻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且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即在这三十日内,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反悔并撤回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查,确认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发放离婚证,从而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程序相对复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后,法院会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法院会依法进行审理,包括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开庭审理等程序。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则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如果一方不服判决,还可以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

  3、所需时间不同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时间相对较短。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并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需要等待30天的冷静期后,那么只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审查后,最快的几分钟即可完成离婚手续。当然,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如材料准备、审核时间等,协议离婚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总体上比诉讼离婚要快得多。

  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时间相对较长。一审简易程序审限为3个月,普通程序为6个月。如果遇到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二审一律适用普通程序,审限为3个月。此外,如果一审、二审中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限的,还可以依法延长。因此,诉讼离婚可能需要数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

  4、效力不同

  协议离婚: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中有关子女和财产的内容更多的是需要双方自觉遵守履行。虽然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由于其没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只能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如果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需要等情况发生变化,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以此增加或者减少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就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向法院重新起诉。

  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作出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具有法律的权威性,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判决书或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外,由于判决书或调解书是法院依法作出的,因此其效力更高,更容易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5、适用条件不同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适用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这是协议离婚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这些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就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适用条件是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这是诉讼离婚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这些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而无需通过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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