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为37天,超过三十七天的,应当解除强制措施,释放被拘留人,如果公安机关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犯罪人、被告人可要求国家赔偿或者进行申诉。
刑事拘留37天后不放人怎么办
刑事拘留37天后不放人的,当事人可以向批准拘留的机关申诉。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37天,刑事拘留超过37天不释放,又不变更强制措施的,属于超期拘留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批准拘留的机关申诉。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1、确认拘留是否超期:首先,需要确认拘留是否已经超过法定的37天期限。如果已经超过,那么继续拘留就是违法的。
2、向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提出申诉:若公安机关在37天内未作出其他决定(如批准逮捕或释放)而继续拘留,被拘留者或其亲属有权向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提出申诉,要求解释为何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并要求立即释放或依法处理。
3、提交书面申诉:申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详细说明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情况。申诉应提交给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如市公安局、省公安厅等,并应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强调拘留超期的违法性。
4、寻求法律援助:如果被拘留者或其亲属无法自行提出申诉,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律师可以帮助他们准备申诉材料,并代表他们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5、关注后续法律程序:一旦提出申诉,应密切关注后续的法律程序。上级部门应对申诉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如果申诉被接受,被拘留者应立即被释放或依法处理。如果申诉被驳回,被拘留者或其亲属可以进一步向检察机关或法院提起诉讼。
37天刑事拘留到了没有放人的处理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公安机关在拘留的37天内,没有向人民检察院申请逮捕。那么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应该去公安机关确认是否已被逮捕,或者是否拘留错误;
2、如果已经查明了被逮捕人不构成任何犯罪的,则应当立即予以释放。因为如果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公安机关会下发《逮捕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