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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件需要什么证据

律师作者
吕云霞律师资质认证
发布于2024-06-23 15:16 浏览

  诈骗罪需要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的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一、诈骗案件需要什么证据

  (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1、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2、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过程、周围环境、具体手段、经过、造成的危害后果等;

  3、犯罪的动机和目的,实施犯罪的前后经过,用什么方法(如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达到骗取受害人财物的目的;

  4、问明作案工具及来源、去向;

  5、与被害人的关系,有无纠纷等其他原因和情节;

  5、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特征、衣着等的了解情况;

  7、问明所骗取的钱款、财物或其他物品的去向;

  8、共同犯罪的,应查明犯意的提起、策划、联络、分工、实施、分赃等情况,以及每一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地位和作用。

  (二)被害人陈述

  1、问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持续的时间,特别是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手段和方法;

  2、问清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

  3、问清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

  (三)证人证言

  及时询问现场目击证人,询问事实情节、被骗取钱款、财物特征及价值、嫌疑人、受害人各自体貌特征等情况。

  (四)物证、书证

  1、实施诈骗行为所使用的工具、赃款、赃物应当拍照附卷;

  2、购物发票、字条、借条、日记、票据、证件、证明、等书面材料等。

  (五)鉴定结论

  估价鉴定、技术鉴定等。

  (六)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监控录像、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经过的录音、录像资料等。

  (七)辨认笔录

  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对受害人的辨认,对物品、文件的辨认,对与案件相关地点、处所的辨认等笔录。

  (八)勘验、检查笔录

  现场勘查图,现场照片、录像,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含提取、扣押现场遗留的可能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品、文件清单)等。

  通常在恋爱期间受到欺诈的一方往往不会想到会受到欺诈,因此也很少能保留相关的证据,这就给办案机关的工作人员的立案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所以呼吁大家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受到侵害。

  二、诈骗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1、主体方面,行为人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方面,诈骗行为必须侵犯了他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3、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有企图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4、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且诈骗的金额较大,是应该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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