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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病假有工资吗,病假期间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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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律师资质认证
发布于2023-11-09 11:25 浏览

  请病假有工资的。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根据劳动法病假肯定是有工资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员工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正常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相关待遇的,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二)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依照《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的70%确定。

  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计算系数×病假天数。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病假工资具体支付规定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支付的病假工资(疾病休假工资)标准为: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企业应支付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标准为: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有没有最低标准

  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80%,目前,本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590元,因此,病假工资不得低于2590×80%=2072元。且最低标准中不包括由个人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举个例子】

  若员工因病休假1个月,连续工龄不满2年,本人工资为3000元。按计算规定,病假工资应为3000×60%=1800元,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目前为2072元)。因此,单位应补足至2072元。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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