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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申请检察院支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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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07-13 22:04 浏览

  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申请检察院支持起诉!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其中,农民工、残疾人、老幼等弱势群体,如不能独立行使诉讼权利,可申请检察机关介入支持起诉。

  4月27日,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就成功调解一起检察院支持起诉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被告童某是建筑承包商,2021年6月,洪某等9人在童某带领下,到外省工地务工,经结算,童某欠洪某等9人工资23750元,但童某一直未支付。2023年4月,洪某等9人向睢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县检察院受理审查此案后,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并与法院座谈研讨此案解决方案。该案承办法官杨艳华对县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职责、保障民生权益表示感谢,在4月27日对案件当事人组织调解,并邀请检察院检察官列席监督调解。

  调解中,童某辩称,认可拖欠洪某等9人23750元工资,但因目前个人经济紧张,愿意在一个月内支付所有欠款。

  在杨艳华主持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童某于2023年6月10日前支付洪某等9人工资款23750元。

  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包括法律咨询支持、证据审查支持、民事诉讼支持,有利于充分保障当事人尤其是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法检两家加强协作、相互借鉴,凝聚司法合力与智慧,切实把好案件质量关,共同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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