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等级1-10级划分是按一个人的伤残程度来判定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一、伤残等级1-10级怎么划分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二、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明显职业受限;d.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职业种类受限;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b.仅限于就近的活动;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d.社会交往贫乏。
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b.各种活动降低;c.不能胜任原工作;d.社会交往狭窄。
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c.不能从事复杂工作;d.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远距离活动受限;c.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d.社会交往受约束。
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伤残等级评定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职工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是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重要措施之一。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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