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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条件,4个变更抚养权必备要求

律师作者
周攀律师资质认证
发布于2024-05-21 21:44 浏览

  一、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

  变更抚养权有二种方式:

  一是双方签订书面的协议,对抚养费等达成明确的内容并履行;

  二是到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关系,由人民法院裁决.如选择法院解决,要提交以前的协议及身份证复印件等. 对房屋产权,建议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以除后患.如不愿意,可公证,直接去公证处咨询就行. 对抚养小孩的协议只要双方签字就行,关健是履行,如不履行,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履行。

  虽然允许在离婚之后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此时也是要以孩子的核心利益为原则,而不能随意变更,损害到孩子的合法权益。实际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一方,除了离婚时没有获得抚养权的那一方外,其实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也是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最终还是要看是否满足规定的条件或情形,才能知道抚养权能否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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