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绿卡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不得有危害国家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申请人需要在广州地区或其他指定地区工作、创业,如广佛高质量发展融合试验区、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等。
4、非广州市户籍的国内外优秀人才,每年在本市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有合法住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领人才绿卡A卡:
包括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等;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主要完成人等;
中国专利金奖前两位发明人或设计人、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主要完成人等;
广州市“广聚英才”人才工程等各类计划项目入选者;
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相关领域从业经历10年以上的专家;
以及其他经评选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5、外国人在中国申请永久居留,需要符合《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满足投资、任职、学历或职称等条件。
申请流程通常包括网上预审、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填写申请表,并报送相关部门,等待核准后,完成制卡发卡工作。
法律依据:
《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
第三条 人才绿卡申领对象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不得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三)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四条 人才绿卡A 卡申领条件。非广州市户籍国内外优秀人才,凡符合本市引进人才需求,每年在本市创业或工作超过6 个月,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领人才绿卡A 卡。
(一)经我市评选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包括:
1. 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和地区最高学术机构(协会)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2.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主要完成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全国技术能手。
3. 中国专利金奖前两位发明人或设计人,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主要完成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广东省实验室、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级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级技术能手。
4. 广州市“广聚英才”人才工程等各类计划项目入选者。
5. 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相关领域从业经历10 年以上的专家。
6. 经我市评选或审核确认的其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严正申明: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本站原创内容,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近日有不法分子严重侵犯本站权益,已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