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擅放代收点造成损失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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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凯 律师资质认证
2024-05-10 20:49 回答了该问题

  快递公司应担责。快递员擅放代收点造成损失的,责任应由快递公司承担,对于不能当面验收的,在放置快递柜或代收点前,应该获得收件人许可,否则属于违规行为。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即便不能当面验收,在放置快递柜或代收点前,也应该获得收件人许可。

  否则,就属于违规行为。如果快递没有经过当面验收而出现了毁损或其他意外情况,在已经购买保险的情况下,收件人可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如果此前没有投保,可以向快递公司要求相应赔偿,快递公司也应当予以合理赔偿。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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