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更改了驾驶证上的信息也需要更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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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 律师资质认证
2024-03-07 14:39 回答了该问题

  需要更改。姓名更改了驾驶证上的信息也需要更改的,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车管所办理驾驶人信息变更换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身份证更改手续:

  (1)公民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姓名的,可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受刑事处分、已在劳动教养的人,一律不准变更姓名。

  (2)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申请变更姓名的书面材料;

  2、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表》;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职工的,要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3)变更姓名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20个工作日内经调查核实,所长提出意见,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户籍管理部门;15个工作日内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户籍管理部门审核,并由主管领导审定。

  (4)新的身份证办理时间一般是2个月左右。

  车管所办理驾照更改手续:

  办理时,当事人本人需要出示以下材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领取地点:各区(县)交警支(大)队驾驶人管理窗口,驾校,驾驶证专用数码照片拍摄点);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数码照片;

  委托代理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同时办理有效期满换证的,提交市卫生局确认的区(县)级以上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其下属的健康检查站,或者驻沪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

  对于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号及姓名同时发生变化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驾驶人《居民身份证》核发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注明相应变更事项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六条 在车管所管辖区域内,驾驶证记载的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管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第六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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