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口头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这意味着口头形式的合同是被法律所认可的。
要使口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还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一个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满足三个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口头合同要想具有法律效力,也必须满足这些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订立的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有效的: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法律明确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同过口头形式订立的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口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实践中可能会存在证明困难的问题。因为口头合同不像书面合同那样有明确的证据来证明合同的存在和内容。因此,在签订口头合同时,建议当事人尽量保留一些能够证明合同内容的证据,比如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以便在出现争议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所以,口头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要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并能够在实践中得到证明,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