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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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攀 律师资质认证
2024-11-12 13:06 回答了该问题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2、购买住房为本市普通自住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且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3、购买商品房的,销售楼盘已与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4、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公司已向公积金中心备案;购买公有住房的,须经房改部门审批同意,全部房价款已付清;

  5、拆迁安置的,安置房已由拆迁单位办妥权属证明,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属国有土地性质且取得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政府部门批准建、修住房文件。

  6、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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