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军校活动被写入国防教育法。少年军校活动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少年军校在我国从创办至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每年成千上万的青少年参加少年军校、军事励志营或军事夏令营等活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得到了锻炼,受到学校、学生、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甚至成为许多青年报国参军的强大引力。
少年军校是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在全国少年儿童中开展思想意识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国防教育和综合素质教育的品牌活动与重要载体。它是新形势下围绕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推动“三观”“三热爱”主题教育活动,推进“三项建设”的重要研究实践阵地。它是加强少先队活动的普遍性、针对性、适用性的重要突破口,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和载体,也是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进行工作社会化的探索,成为少先队活动品牌。
2001年4月28日,少年军校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为推动少年军校这一教育形式的健康发展,使之逐步走向系统化、正规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全国少工委于1996年决定成立中国少年军校总校。中国少年军校总校由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军总部、教育部、公安部、武警部队、国防教育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组成,是围绕全国基层少年军校开展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机构。
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正规军事院校的预科学校,一类是组织少年儿童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国防教育的形式。
“少年军校”活动是、少先队组织在全国少年儿童中开展思想教育、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国防教育和综合素质教育的品牌活动与重要载体。它是新形势下围绕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推动“三观”“三热爱”主题教育活动,推进“三项”的重要研究实践阵地。它是加强少先队活动的普遍性、针对性、适用性的重要突破口,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的重要抓手和载体,也是、少先队组织进行工作化的探索,已成为少先队活动品牌,被写入《国防教育法》。
多年来,少年军校活动在军、武警部队、公安部门、教育部门和国防教育机构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和显著的效益。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少年军校活动发展迅速,有效延伸了、少先队工作的手臂,团结、凝聚了全国众多热心国防教育及未成年思想道德事业的校长、教师、辅导员和有识之士,壮大了少先队工作者队伍的力量。少年军校活动影响力和吸引力不断增强,深受广大青少年的热情欢迎和积极参与,也越来越受到各界的广泛支持和肯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第十四条 小学和初级中学应当将国防教育的内容纳入有关课程,将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
有条件的小学和初级中学可以组织学生开展以国防教育为主题的少年军校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少年军校活动的指导与管理。
小学和初级中学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校外辅导员,协助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防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