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订金哪个能退哪个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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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 律师资质认证
2024-05-12 23:05 回答了该问题

  定金不能退,而订金能退的。一般定金不可以退,除非接受定金的一方没有履行合同的约定,需双倍返还,而订金则是无论哪方的责任,只要合同没有履行的,订金就可以退。

  1、定金属于法律上的一种担保的形式,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没有履行义务的,那么就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而收取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的,那么就应当向另外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2、订金则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以视为预付款,如果发生不能履行的情况,订金需要退还,也不会发生需要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

  一、定金

  1、定义与特点

  定金,从法律意义上讲,是一种具有明确担保性质的资金支付形式,常用于确保合同的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定金条款作为一种法律保障机制,旨在通过预付一定金额来约束双方当事人,确保合同义务的执行。定金具有以下几个核心特征:

  (1)担保性:定金的支付意在担保合同的履行,一旦支付,即产生法律上的担保效力。

  (2)双倍返还规则:如果卖方违约,应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反之,如果买方违约,则丧失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3)法定上限:定金的金额通常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被视为定金,不适用定金罚则。

  2、不能退的情形

  (1)买方违约:当买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时,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这是对卖方损失的一种补偿。

  (2)卖方履行合同:若卖方如约履行合同,定金通常会抵作价款的一部分或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3)双方协议履行完毕:合同顺利履行完毕,定金自然转化为交易款项的一部分,不再单独讨论退还问题。

  3、能退的情形

  (1)卖方违约:若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2)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况下,定金的处理需依据具体法律规定或双方协商决定。

  二、订金

  1、定义与特点

  订金,相比定金,更多体现为一种预付款性质,不具备严格的法律担保效力。它反映了一方对交易的初步承诺,但这种承诺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订金的特点包括:

  (1)非担保性:订金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担保作用,更多是表明购买意向或预留商品。

  (2)灵活性:订金的处理较为灵活,双方可自行约定退款条件。

  (3)无双倍返还规则:即便一方违约,另一方也不能依据“双倍返还”的原则要求赔偿。

  2、能退的情形

  (1)任意一方违约:由于订金不具备法律上的强制性,因此无论哪一方违约,只要最后约定未能达成,原则上订金都应根据双方的约定或公平原则进行退还。

  (2)合同未达成:若最终双方未签订正式合同,订金通常应全额退还。

  (3)协商一致:双方通过协商同意解除预订或更改协议时,订金可根据协商结果处理。

  3、不能退的情形

  实际上,订金的退还较少存在“不能退”的绝对情况,除非双方在订金支付前有明确且合法的约定,比如明确指出订金在特定条件下不予退还,且该约定不违反公平原则和法律法规。

  三、实践中的注意事项

  1. 书面约定:无论是定金还是订金,都建议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避免口头约定带来的纠纷。

  2. 明确条款:在合同或协议中,务必清晰界定支付的款项性质是定金还是订金,并详细说明违约责任及退款条件。

  3. 金额核实:对于定金,确保其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以免超出的部分失去法律保护。

  4. 保留证据:交易过程中,保存好所有支付凭证、合同文本及沟通记录,以备不时之需。

  所以,定金因其具有较强的法律约束力,在一方违约时处理更为严格,通常不能轻易退还;而订金则更加灵活,侧重于双方的友好协商,通常情况下是可以退还的,理解并正确区分这两个概念,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 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 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 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 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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