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村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实行的一种农村经济制度,它的主要特点是将农村土地由集体所有制转变为家庭承包制度,实行农田承包责任制,以及发展农村经济的一种制度安排。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村、组)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它是中国现阶段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在农业生产中农户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承包经营集体的土地和其他大型生产资料(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人劳比例分到农户经营),按照合同规定自主地进行生产和经营。
其经营收入除按合同规定上缴一小部分给集体及缴纳国家税金外,全部归于农户。集体作为发包方除进行必要的协调管理和经营某些工副业外,主要是为农户提供生产服务。
历史背景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背景是中国农村改革开放的需要。在改革开放初期,农村经济陷入了长期的低迷状态,集体经济无法有效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了激发农民的生产热情和创造力,中国政府决定推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于1980年代初在一些农村试点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实施原则与内容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原则是“家庭承包、责任明确、劳者得其利”。具体内容包括:
1. 土地承包: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改由家庭承包,每个农户负责承包一定的土地面积,并承担相应的生产责任。
2. 劳动力流动:农民可以自愿流动劳动力,选择经营方式和地点,自主安排生产活动。
3. 农产品收益分配:农户经营所得的农产品,在满足国家规定的粮食购销任务后,可以自主处置,自由贸易,享受收益。
4. 生产资料自主支配:农户拥有自主支配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农具、农资等,在生产经营中自主选择和使用。
5. 农户责任和义务:农户有责任按照国家规定的粮食安排要求,完成粮食购销任务,并履行相应的农业税费。
改革成效与演变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对中国农村经济产生了深远影响,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1. 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通过承包责任制,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得到了有效调动,农业生产效益明显提高。农业产量稳步增长,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农民提供了自主经营的机会和动力,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农民的收入水平明显提高,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