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业主以小区物业管理不善拒绝缴纳物业费,法院与房调委协力化纠纷

作者
唐淑资质认证
发布于2023-04-19 12:16 浏览

  业主以小区物业管理不善拒绝缴纳物业费 法院与房调委协力化纠纷!近日,在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和汨罗市房调委的共同努力下,17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得到了妥善化解。

  汨罗市某小区物业公司,在与业主的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米1.38元收取,但部分业主以小区物业管理不善、环境脏乱差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在多次协调未果后,诉至法院。

  汨罗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该案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虽然不大,但事情敏感,处理不好,极易引发群体矛盾。随后立案庭法官主动与汨罗市房调委联系,希望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更好地解决问题。

  收到案件后,房调委调解员对每个案件当事人进行电话询问情况,并记录在案,联系社区干部来到涉案小区,了解了小区组织管理、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相关情况,并组织被告、物业公司负责人、业主委员会代表、党员代表召开座谈会。

  “业主选择了你们物业公司,就是选择了信任,相信你们能够把他们的生活环境打理好,能够提供更好的物业服务。”调解员与物业公司负责人说道。

  同时,面对业主代表,调解员也耐心做起工作:“物业费是物业公司提供良好物业保障的一个来源,小区环境的改善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当然,物业公司也有责任,不过问题要理性反馈。”

  在房调委调解员的努力下,终于促成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一致,物业公司同意减免物业费滞纳金,同时,加强小区环境管理,案件在业主及时交付物业费后,得到了圆满调解。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法律科普 精选回答 推荐知识

您可能感兴趣

离婚协议

离婚

保险

养老保险

社保

医保

驾驶证

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