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耐心调解化干戈,当庭履行显实效!群众利益无小事,点点滴滴暖民心。河北省蠡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用心用力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实现“一件事 一次了”。近日,蠡县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被告当庭履行赔偿义务,案结事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2月17日,原告崔某与被告李某发生肢体冲突,致崔某受伤住院。因原、被告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崔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李某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3500余元。
法官受理案件后,为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先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均据理力争,互不让步,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当事人释法理,讲情理。为双方当事人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证据材料,就原告遭受的损失按照法律标准进行核算,并结合原、被告双方的过错大小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角度积极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被告当庭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同时,原告崔某接受了被告的道歉,该起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当庭调解,即时履行,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一件事 一次了”。下一步,蠡县法院将继续坚持人民至上,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