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蜜桃多次赊欠桃款未付款,45起果农纠纷一朝化解!近日,山东省蒙阴县人民法院坦埠法庭受理了45起涉桃农案件,涉案人龚某自2019年以来多次赊欠桃款,累计金额达十余万元,广大果农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失。
案件受理之后,承办法官刘洋积极开展庭前调解工作,多次到田间地头和桃农家中了解案件情况。得知龚某自2019年开始从旧寨乡果农处收购蜜桃,由于资金周转不足,遂向果农出具欠条,约定一定期限内支付欠款。但到期后龚某并未及时履行,虽经果农多次催要,龚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
在了解到桃农们的难处后,刘洋法官认为,该案件覆盖面广,涉及桃农人数众多,时间跨度大,其中不乏很多低保户,年纪偏大,且种植蜜桃作为其主要收入来源,生活问题已受到严重影响。小案事不小,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事,就要当成大事来办。承办法官遂决定为桃农们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此类群体案件,同时,为生活有困难的当事人协助他们申请法律援助。
2023年3月10日,法院办案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首次调解,双方当事人经过核对账目,对于买卖事实以及金额达成初步意见,但是对于还款方式以及还款期限仍存在较大分歧,导致调解工作再次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并没有就此放弃调解,决定再次做龚某的思想工作,一边通过对其评估纠纷风险,分析法律风险,阐述信誉风险,一边安抚众桃农情绪。经过法官深入浅出的释法明理,龚某终于松口,情绪由对抗变为缓和、由缓和变为接受,表示同意调解方案。历时一个多月,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小案虽然标的额不大、案情相对简单,但对于当事人而言,尤其是基层老百姓,每一起案件都关乎自己的切身利益。蒙阴法院始终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紧盯群众关切的、事关民生的“小案”,用心用情把每一件“小案”都当作“大案”来办好,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立足案结事了,促进“小案”圆满办理,为全县果品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