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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6个小时算酒驾吗

律师作者
张凯律师资质认证
发布于2024-11-18 19:37 浏览

  酒后6个小时开车是否算酒驾,主要取决于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酒驾的判定标准是基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而不是饮酒后的时间,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于20mg/100mL时,构成酒驾,不可以开车。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标准,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所以判断酒后6小时是否属于酒驾,关键在于此时体内的酒精是否已经代谢到上述标准之下。

  一般情况下,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首先是饮酒量的多少,如果只是少量饮酒,比如喝了一杯啤酒或少量葡萄酒,经过6个小时的代谢,酒精可能已经基本被代谢掉,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有可能低于酒驾标准。但如果饮酒量较大,比如喝了半斤以上的白酒或大量啤酒,6个小时很可能不足以将体内的酒精完全代谢,此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极有可能仍然高于酒驾标准。

  一、酒后驾驶的认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4.1中规定: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二、酒后驾驶的行政处罚:

  1、饮酒驾驶:

  一般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这意味着饮酒驾车不仅会面临一段时间内不能合法开车的限制,还会在驾驶证记分系统中留下严重的记录,影响后续的驾驶资格。

  再次饮酒处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种再次饮酒后驾车的行为,处罚力度明显加重,不仅有拘留的处罚,还会直接吊销驾驶证,大大提高了违法成本。

  驾驶营运车辆处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营运车辆涉及公共运输和乘客安全,所以对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处罚更为严厉。

  2、醉酒驾驶:

  一般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已经构成犯罪行为,驾驶人将面临刑事处罚,可能会被判处拘役,并需缴纳罚金。

  驾驶营运车辆处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相比普通机动车的醉酒驾驶,驾驶营运车辆的醉酒驾驶处罚更为严格,对重新取得驾驶证的时间限制更长,并且重新取得后也不能再驾驶营运车辆。

  3、酒驾引发重大交通事故: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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