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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两者3个不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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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攀律师资质认证
发布于2023-12-14 12:23 浏览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含义不同、法律意义不同、交付金额不同。订金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可以退;而定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向对方当事人给付的一定数量的款项,具有担保作用和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不可以退。

  1、含义不同

  定金实际上就是确定购买交付的一笔钱,也被叫做保证金,为了保证交易顺利进行需要提前交付一定金额,具有担保性质,定金不可退还。订金属于预付款性质,交付订金表示消费者有购买意向,并未确定要购买,不具有担保性质,也不能保证交易是否还会进行,订金可以退还。

  2、法律意义不同

  交付定金是作为双方交易的保证,买方需要履行约定,然后将定金作为价款支付,或者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收回。交付订金其实并没有实质的法律意义,只能作为是一种预付款的形式。

  3、交付金额不同

  我国对于定金交付金额有严格规定,并非对方提出要交多少就是多少,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物总价的20%。订金则需要买卖双方来协商约定,具体交多少没有明确规定,可多交一点,也可少交一点。

  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支付给对方的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

  在法律上,定金是履约的保证,是一种支付行为,也是一种赔偿手段。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反之,若收受方违约,应当返还双倍定金。

  什么是订金

  订金只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一般情况下,可以视为交付预付款。在实践中,即便将订金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面的,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更多的需要看合同中对于订金是如何定义的,订金在支付订金方不愿意履约时可能产生需要归还的定金的后果,也可能会被没收,但一般不会双倍返还,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因此,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是以下这几点:

  (1)定金有担保性质;而订金没有,只是一种预付款或者提前支付行为。

  (2)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即便不成立或者不生效,也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订金合同则是主合同的一部分,影响主合同的效力。

  (3)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则应双倍返还定金;交付订金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订金仅能作为预付款或者赔偿金,不能要求双倍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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