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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法定12个赔偿费用

律师作者
秦飞扬律师资质认证
发布于2024-10-15 16:23 浏览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的赔偿有维修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受害者可以按交警责任认定、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可以要求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赔偿比例按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1、维修费: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

  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3、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8、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9、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级伤残按照20%计算。

  10、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1、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2、被抚养人生活费:另外,还可以请求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情况不同,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造成人伤交通事故理赔程序对方全责的流程:

  1、事故报案: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或打110报警,根据保险人的资料进行事故的后续处理;

  2、事故查勘:由保险公司查勘员协助保险人对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和损失情况等进行查勘;

  3、损失确定:与保险人、修理厂或相关单位对事故损失的方位、项目、金额一起协商确定;

  4、索赔申请:根据案件损失类型,收集索赔所需材料,提交保险人办理索赔;

  5、赔款领取:报销人对事故及索赔材料进行核实后,按保险合同赔偿被保险人。

  交通事故走保险的理赔流程:

  1、及时报案: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报警,及时向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报案。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调度其理赔人员查勘事故。对损坏的车辆和财产按规定核定损失金额。

  3、递交索赔:确定事故责任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告知投保人要提交的证明和材料,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提交的证明和材料包括:

  (1)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2)保险单;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4、确认理赔:投保人对车辆定损清单没有异议,即可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将相关凭证交给保险公司。

  5、理赔付款:保险公司根据与索赔权益人商定的赔款支付方式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向索赔权益人支付赔款,涉及第三者责任的理赔甚至可以被保险人授权直接将赔款转账至第三方。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规定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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