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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死后房屋归谁,五保户房子的继承方式

律师作者
周攀律师资质认证
发布于2024-01-09 11:42 浏览

  五保户死后房屋归属确认是(1)若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由遗嘱继承人予以继承;(2)若没有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3)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但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集体所有。

  五保户的房子继承的确认方式:

  1、五保户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房产继承;

  2、五保户没有立下遗嘱,但是与他人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办理房产继承;

  3、上述两种情况都不存在,由五保户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其房产;

  4、上述三种都不存在的,房产归于国家所有;土地归于集体所有的,房产也归于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第六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第七条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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