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是指是以车船(车辆和船舶)为征税对象,向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所谓车船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应缴纳的一种税。从2007年7月1日开始,有车族需要在投保交强险时缴纳车船税。
2018年8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对符合标准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车船税的征收标准具体如下:
1、根据最新的车船税规定,1.0升及其以下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60元至360元;
2、1.0升以上至1.6升(含1.6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300元至540元;
3、1.6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360元至660元;
4、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660元至1200元;
5、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1200元至2400元;
6、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2400元至3600元;
7、4.0升以上3600元至54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车船税。
第二条 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由国务院在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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