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科普 >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律师作者
沈洋律师资质认证
发布于2023-12-27 11:07 浏览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有概念不同、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标准不同、会计核算方法不同、优缺点不同、使用范围不同。权责发生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归属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收付实现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一、概念不同

  1、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按照收入已经实现,费用已经发生,并应由本期负担为标准来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权责发生制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2、收付实现制: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按照收付实现制,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将与现金收支行为的发生与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换言之,现金收支行为在其发生的期间全部记作收入和费用,而不考虑与现金收支行为相连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否发生。

  二、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标准不同

  权责发生制以收入已经实现和费用已经发生为标准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强调的是权利与责任的对应。而收付实现制以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和本期费用,关注的是现金的实际收支。

  三、会计核算方法不同

  权责发生制在会计核算中需要进行账项调整,以确保收入和费用的合理配比。而收付实现制不需要进行账项调整,核算手续相对简便。

  三、优缺点不同

  权责发生制的优点在于能够真实地反映当期的经营收入和经营支出,更加准确地计算和确定企业的经营成果。因此,在企业会计中被普遍采用。缺点在于会计处理较为复杂,需要掌握一定的会计知识。收付实现制的优点在于处理手续简便,缺点在于不能正确地反映各期的经营成果,容易导致盈亏计算不准确。

  五、使用范围不同

  权责发生制在企业会计中被普遍采用,适用于各类企业。而收付实现制在我国行政单位仍然普遍采用,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等。

  实例解析

  1、权责发生制下的会计处理

  例如,某企业本期销售产品一批,价值5000元,货款已收存银行。按照权责发生制,这笔货款应作为本期收入,因为一方面它是本期获得的收入,应当作本期收入;另一方面现款也已收到,亦应当列作本期收入。

  2、收付实现制下的会计处理

  例如,某企业本期收到上月销售产品的货款存入银行。按照收付实现制,这笔货款应作为本期收入,因为现款是本期收到的。而按照权责发生制,这笔收入不能作为本期收入,因为它不是本期获得的。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在处理收入和费用时的原则是不同的,因此同一会计事项按不同的会计处理基础进行处理,其结果可能是相同的,也可能是不同的。在实际应用中,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基础。在我国,权责发生制在企业会计中被普遍采用,而行政单位仍然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在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时有其合理性,几乎完全取代了收付实现制,但在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时也有其局限性,所以应允许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并存。

  法律依据: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 公司应按照本规则的要求,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附注应当对财务报表中相关数据涉及的交易和事项作出真实、充分、明晰的说明。除特别提及母公司财务报表附注披露事项外,均为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的事项。

严正申明: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本站原创内容,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近日有不法分子严重侵犯本站权益,已走法律程序!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法律科普 精选回答 推荐知识

您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