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护照需要身份证、《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彩色照片一张。护照办理是要根据规定,办理护照,须要你本人到就近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就是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的意思。
办护照需要的材料
1、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证明当事人的中国国籍、出生日期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4、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办理护照的流程
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1]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A、本人身份证。
B、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C、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领取护照。
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120元工本费。凡在《回执》上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证件的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
法律依据:
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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