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日期填写规范是数字必须大写,例如:2005年8月5日填写为“贰零零伍年捌月零伍日”。在填写支票时,要遵循相关的填写规范,确保支票的有效性,持票人和出票人都要注意支票的安全使用,防止支票丢失或被篡改。
一、支票的基本概念
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付款人是出票人的开户银行,适用于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支票具有使用方便,手续简便、灵活等特点。
二、支票日期的填写规范
1、出票日期(大写):数字必须大写,大写数字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举例:2005年8月5日填写为“贰零零伍年捌月零伍日”。
2、月份:壹月贰月前零字必写,叁月至玖月前零字可写可不写。拾月至拾贰月必须写成壹拾月、壹拾壹月、壹拾贰月。
3、日期:壹日至玖日前零字必写,拾日至拾玖日必须写成壹拾日及壹拾x日,贰拾日至贰拾玖日必须写成贰拾日及贰拾x日,叁拾日至叁拾壹日必须写成叁拾日及叁拾x日。
4、小时和分钟:小时用两位数表示,分钟填写“整”或“零”。例如:12:30填写为“壹拾贰时叁拾整”。
5、日期中的“零”字:在壹月贰月前、壹日至玖日前、小时和分钟中的“零”字必须写。
6、月份和日期中的“壹”字:月份中的“壹”字写成“零”,日期中的“壹”字写成“一”。
三、支票的其他填写规范
1、支票金额:金额必须用大写数字填写,如:壹万元整填写为“壹万元整”。
2、收款人姓名:收款人姓名应填写完整,并与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一致。
3、出票人签名:出票人应在支票上签名,并与开户许可证上的签名一致。
4、付款银行:付款银行应填写出票人的开户银行名称及地址。
5、用途:支票上可以填写用途,如“工资”、“货款”等。
6、备注:如有特殊要求,可以在支票上注明备注,如“不得背书转让”等。
四、注意事项
1、支票日期填写错误:若支票日期填写错误,可能导致支票无效,银行不予支付。
2、支票金额填写错误:支票金额填写错误,银行会予以纠正,但可能导致支付延迟。
3、收款人姓名错误:收款人姓名错误,可能导致支票无法兑付。
4、支票遗失:支票遗失后,应及时向付款银行申请挂失止付,以免损失。
5、支票背书转让:支票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法律依据:
《票据法》
第八十二条 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必须使用其本名,并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应当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应当预留其本名的签名式样和印鉴。
第八十三条 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用于转账时,应当在支票正面注明。支票中专门用于支取现金的,可以另行制作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中专门用于转账的,可以另行制作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第八十四条 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支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出票日期;(六)出票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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