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部长是正部级。但是一般公安部长要由国务委员兼任(副国级),公安部是国务院主管全国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按照中国干部等级划分,公安部长属于国务院部门正部级领导,相当于第三等级。
正部级一般指省部级正职,他们包括有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以及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职,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职,民主党派全国委员会正职。
其工作内容有:
1、研究拟订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
2、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3、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4、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
5、指导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等。
公安部设有办公厅、情报指挥、研究室、督察审计、人事训练、新闻宣传、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刑事侦查、反恐怖、食品药品犯罪侦查、特勤、铁路公安、网络安全保卫、监所管理、警务保障、交通管理、法制、国际合作、装备财务、禁毒、科技信息化等局级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
海关总署缉私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列入公安部序列,分别接受公安部和海关总署、公安部和中国民用航空局双重领导,以公安部领导为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二十二条 国家根据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等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领导职务、职级相对应的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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