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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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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06-06 13:00 浏览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处罚是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不记分。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是交通违规行为。对于普通道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于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扣3分,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1、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不记分处警告或者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一次记3分,罚款200元。

  3、驾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是指机动车在行驶的过程中,没有按照道路指示标志及标线行驶,存在压线行驶或骑线行驶的情况。还有车辆在驶入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时,没有按照导向车道指示的方向行驶,如在直行车道上选择了左转弯或右转弯,这种情况也是违反了相关规定。

  在通过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时,应该按照导向指示标线提前变道。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三种,一是直行时借道左转弯车道;二是左转弯时借道直行车道;三是在左转弯和直行车道随意右转弯。对于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行为,是很危险的。

  一般对于驾驶人出现了这种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情况,如果是在现场被交警查处的话,交警会当场出具处罚决定书,并处以驾驶人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如果是通过相关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查到车辆存在违法情况,那也会在系统上记录机动车的违法情况,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处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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