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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什么条件可以退税,10个符合退税的条件

律师作者
蒋飞律师资质认证
发布于2023-08-02 14:40 浏览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退税

  1、预缴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没有申报专项扣除费用,类似于子女的教育费,得了大病以后产生的医疗费,贷款利息等,因中间没有工作导致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但按照6万元计算个税的,多余的部分就得退回。

  2、上年度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足6万,但平时预缴个人所得税的。

  3、上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4、因年中就业、退职或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致。

  5、没有任何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汇算清缴办理各项税前扣除。

  6、年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的。

  7、预缴税款时,为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税收优惠的。

  8、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

  10、工作疏忽导致技术错误,导致多缴或误缴税款。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退税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情况如下:

  1、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已缴纳税款的;

  2、符合特殊附加扣除,但在预缴税款时不扣除;

  3、前后税收优惠因特殊情况不同;

  4、无用人单位但取得劳动报酬的。

  个税汇算退税的材料、流程包括那些

  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在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第九条确定的受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年度汇算地),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就地办理税款退库。

  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税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纳税人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核实并办理退税手续。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清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少退税。退税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办理退税手续当日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第七十九条,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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