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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律纠纷类型的依据是什么

律师作者
曹单律师资质认证
发布于2024-12-04 16:01 浏览

  一、电商法律纠纷类型的依据是什么

  因为电子商务发生的纠纷得根据纠纷的具体原因才能确认法律类型的,比较常见的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事诉讼法和合同法。

  1、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的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笼统地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行为结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就某一特定的法院而言,它的管辖区域无疑是确定的,但网络空间本身难定边界,判断某一网上活动发生的地点和发生结果的确切范围都是十分困难的。

  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的设计目的在于信息共享而不是独有,所以一个加害行为产生多个损害地的情况并不鲜见。可以说这些侵权行为结果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所以有人建议干脆取消侵权行为地这一识别因素,而仅以被告的住所地及可执行的案件标的所在地来确定管辖权。依目前国内司法实践来看,网上侵权案件基本上还是采用被告住所地原则。虽然这样可以避免原告挑选法院时无所适从,或不同地区法院同时主张管辖权引起的混乱,但从长远来看,这种将网络空间与地理空间完全对立、分割的做法尚值得商榷,也不适合解决国际间管辖权纠纷。

  2、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目前,国际上倾向于采用合同义务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的规则。

  但对于网上交易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则较为困难。依最高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意见第十七条的规定,送货的货物到达地或自提的提货地是合同履行地。所以网上销售若以实物为交付标的,不难确定其合同履行地,但厂商在网上直接销售软件、mp3音乐等数字产品(无形物)时(用户可直接在网上下载,厂商提供使用密码—注册码),怎样确定合同履行地呢?同样,对于网络服务商提供在线的有偿技术服务时,如因一方未能按承诺解决问题或一方未及时付款发生纠纷,这时又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呢?一种可能是把这种形式的网络销售看作是买方自行提货(用户自行下载)的交易,但网络服务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供产品或服务,即卖方把产品或服务信息发送到买方指定的特定系统(该系统由第三方有偿或无偿提供,如电信局提供的电子信箱)。

  二、网络购物纠纷的认定的法律依据

  1、网络交易中买家基于货品本身与网店描述是否相符、卖家服务态度等综合因素对商家进行的评级、评论,虽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但只要不是出于恶意诋毁商业信誉的目的,买家给“差评”不属于侮辱诽谤行为。

  2、在网络交易中,提供交易平台的网站与交易双方之间构成居间合同关系的,网站负有民法典所规定的居间人的义务,如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合同双方如实报告,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如果违反这些义务,网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当事人利用网站提供的合同对方的个人信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与对方订立了与网络买卖合同完全不同的新的合同,该新合同与网站无关,当事人因履行该新合同而遭受经济损失的,网站不承担赔偿责任。

  4、对于同时存在自营商品交易和第三方商品交易形式的网络交易平台,在第三方商品交易中,若该网络交易平台在商品交易网页上未采取合理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提示其并非该交易商品的销售者,则交易相对方有理由相信其系与网络交易平台形成买卖合同关系,网络交易平台应为买卖合同的主体。

  5、网络交易平台注册协议对消费者的约束力,取决于该协议条款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而影响消费者权益,并不因协议的单方约定而改变合同成立的要件。

  6、因网络交易平台错标价格引起的合同纠纷,错标金额差距较大的情况构成显失公平,网络交易平台可因之请求撤销该合同。

  7、在网络购物纠纷中,双方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支付宝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在没有明确约定管辖权时,可以《支付宝争议处理规则》“以买家留下的收货地址作为货物交付地点”的交易惯例,视为约定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收货地所在地人民法院应享有管辖权。

  8、由于网购交易与传统实体店交易存在差异,认定网店经营者是否虚构原价时,应充分考虑网购消费者的购买习惯与线上线下产业融合的发展趋势,在认定网店经营者是否隐瞒真相时,应当考虑到消费者在线上线下交易中获取信息能力的差异性,结合个案交易信息的开放程度综合认定。

  9、 网络购物的本质是基于特殊交易平台上买卖双方的意思表示成立的买卖合同,现行法律对于网络购物规定了消费者享有7天无理由退货的法定合同解除权,但消费者收货超过7天后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应承担举证责任,消费者不能举证证明其持有的商品系经营者销售的情况下,应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

  10、除非网络经销商在与消费者缔结合同时已明确告知了交易主体,否则,在消费者与网络经销商就交易主体发生争议时,消费者可以将向其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同主体作为合同相对方,并可选择或同时要求这些主体承担合同责任。

  11、微信代购中,代购者不能证明其所销售货物的正规进货渠道,且买受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购买代购者所销售的名牌奢侈品,双方对此均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三、应该怎么处理网购纠纷

  1、全方位立体化进行投诉

  就目前来看,除了天猫之外,以京东、苏宁、国美、当当、亚马逊为代表的主流电商,均采用以自营商品为主的运营模式。所谓“自营”模式,其实就是电商自己负责销售和售后的运营模式。所以说,消费者在购买电商自营商品时,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就一定要找相关电商官方客服进行投诉才行。

  2、拨打电商12315

  少数情况下,消费纠纷可能出现升级。即便消费者想要解决问题,电商客服人员也开始采取冷淡或回避态度,从而让消费者在吃到“闭门羹”之后知难而退。此时,不妨拨打电商总部所在城市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从而实现进一步维权。以京东为例,其总部在北京,在遇到纠纷升级之时,便可拨打北京市的12315(加区号010即可)电话。虽然多花一些长途费,但解决效果更好。建议不要拨打消费者所在城市的12315电话,毕竟远水解不了近渴。

  实际上,电商法律纠纷类型这个根本就不能一概而论的,有些电子商务合作实际上是违背了我国的金融运营法则,在这种情形下是直接用刑法来对相关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的。电商和消费者之间引发的纠纷,在一般情况下是属于民事纠纷,所以电商纠纷的原因,会导致参考不同的法律依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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