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纠纷 >

棚改房过户陷僵局,法官调解化纠纷

律师作者
陈涛律师资质认证
发布于2024-07-17 17:43 浏览

  基本案情

  2022年10月,雒某某通过房屋中介公司与张某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合同签订后,雒某某向张某某交付1万元定金,向房屋中介公司交付1550元中介费。房屋购买后,雒某某始终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实际履行。雒某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并要求张某某双倍返还定金,房屋中介公司返还中介费。

  原来,张某某出售的房屋系其母亲张某于2014年从拱某处购买的棚改房,张某与拱某所签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拱某签名由案外人刘某代签。本案中,刘某的代签行为,张某某的买房行为均无授权。雒某某与张某某签订合同后,张某某联系到拱某协商办理房屋过户事宜,因拱某人在国外,一直未能回国配合办理过户事宜。

  法官调解

  承办法官在理清基本案情后,逐一从法律角度对当事人释法明理,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解,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解除雒某某与张某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张某某退还雒某某房屋买卖定金1万元,房屋中介公司返还雒某某中介费550元。

  法官提醒:买卖房屋是几乎每个人都会遇到的事,且房屋买卖一般涉及金额较大,一旦发生纠纷就会带来很大困扰。因此,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特别是购买棚改房时,一定要详细考察房屋取得相关手续,尽可能避免房屋无法过户情况。同时,中介公司承担起责任,严格审查房屋的权属情况,核实合同签订者的身份。

严正申明: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本站原创内容,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近日有不法分子严重侵犯本站权益,已走法律程序!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法律科普 精选回答 推荐知识

您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