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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作拖欠材料款引纠纷,法庭调解审结

律师作者
蒋飞律师资质认证
发布于2024-10-15 16:19 浏览

  工程合作拖欠材料款引纠纷,法庭调解审结!某建材公司与小凡所在的公司于2019年开始长期合作。2020年1月,经双方结算,小凡以个人名义向建材公司出具拖欠材料款12894元的欠条一张,并承诺于2020年5月1日前偿清。经建材公司多次催讨,小凡均未偿还。为此,建材公司诉至法院。

  刘河法庭受理该案后,了解到该案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诉讼标的额不大,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为及时化解纠纷,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庭长何敏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找到本案矛盾症结。

  被告认为,其所在的公司产能正逐步恢复,其与第三方合作回款也未到位,请求法院组织调解,放宽还款期限。

  而原告认为,被告债务拖欠时间过长,应当及时履行支付义务。双方为此争执不下,经过法庭多次调解,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因原告为当地企业,被告下欠的材料款用途亦是为了公司生产经营,如果一判了之,不仅影响双方之间的合作,更对被告所在公司今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于是,何敏在庭后到被告所在公司实地勘察,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促使被告认识到不履行合同的严重后果。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天支付了全部欠款,原告也放弃利息部分的主张,并向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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