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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索赔起纠纷,法官倾心调解促赔偿

律师作者
赵清律师资质认证
发布于2024-04-28 22:10 浏览

  因工伤索赔起纠纷,法官倾心调解促赔偿!维护劳动者权益是当前社会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近日,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通过诉前调解圆满化解一起工伤矛盾纠纷案,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1年8月,张某经过陈某介绍,到龙潭区杨木乡某养殖公司工作。2022年3月26日,张某在上料过程中,由于机器没有保障措施,手部受到伤害,经诊断为:开放性手指损伤、仅两个或更多手指创伤性切断(完全肌腱损伤)及指神经损伤,住院治疗9天。此后,张某就其所花医疗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与陈某及养殖公司多次协商无果,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二者诉至龙潭法院,要求赔偿各项费用23万元。

  龙潭法院在收案后,考虑到事实清楚且争议不大,促成双方调解更有利于案结事了,故将此案件转至诉调中心,由特邀调解员郭宏开展调解工作。在张某提出申请后,龙潭法院启动诉前鉴定程序,召开诉前鉴定听证会,委托资质齐全的鉴定机构对其伤残等级、误工期限、营业期限、护理期限等相关事项进行鉴定。经鉴定,张某左手损伤构成八级伤残。在当事人都收到鉴定意见书后,双方再次协商赔偿问题。

  被告企业因经营困难与原告索要的赔偿金差距较大。郭宏调解员了解情况后,本着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纾解企业困难的原则,厘清双方矛盾焦点,从情理与法理的角度入手,多次组织“背对背”调解,与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分析利弊,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被告陈某及养殖公司一次性给付原告张某13.2万元。双方握手言和并当场履行协议,张某在国际劳动节前夕如愿拿到自己的赔偿金。

  案件的高效处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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