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欠钱不还引纠纷 法官、村委合力终调解!原、被告是同村村民,2013年被告因经营商店需要资金向原告借款12万元,双方约定了每年14.4%的利息,自2013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向原告支付了部分利息但本金一直未偿还。后经双方对账,被告于2021年5月20日再次给原告出具了借条一张。欠款到期后,被告未还款,原告遂起诉到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庭干警及时联系了双方当事人,一方面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另一方面开展调解工作。但因欠款时间较长,双方矛盾较深,调解工作难以进行。主审法官李美华阅卷后,发现双方是同村村民,于是利用与村委会、派出所等建立的电话联络名册、微信群,找到电话邀请村支部书记王伯发等人来到法庭,把原、被告叫到一起,进行说和、调解。有了支部书记这个村里的“大家长”,双方对立情绪有所缓和,也表示愿意配合法庭和村里的工作,在一片轻松的气氛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分期偿还原告借款及利息共计168000元。
新城法庭一直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一方面通过“法庭+村委”的联动调解机制,妥善快速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另一方面,通过与村两委班子的通力合作,进行普法宣传、以案释法,力争做到“释法一案,教育一片”,并积极利用工作报告、司法建议、口头交流等形式,为村委会的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从根源上减少矛盾产生。
今后,高碑店法院将继续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切实维护好村庄和谐、稳定,助推基层社会治理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