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买卖引纠纷 法官诉前调解化矛盾!近日,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南堡人民法庭在诉前调解阶段成功调处一起机动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甲与被告乙曾签订了一份二手车买卖协议,协议约定被告乙将其轿车以约定价格出售给原告甲,后原告甲在办理车辆过户时发现该车已被查封,无法办理过户登记。原告甲遂与被告乙进行协商,经多次协商未果后,原告甲将被告乙诉讼至滦南法院。
滦南法院南堡法庭受理该案后,办案人员第一时间与原告甲取得联系,就案件事实部分与原告甲进行了沟通,对案件经过有了更为详细的了解。随后办案人员与被告乙取得了联系,了解案涉车辆的相关情况,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并耐心细致的解答了当事人的法律疑问。
最终在办案人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约定日期共同来到法庭,在法庭的见证下,被告乙将案涉车辆取回,并将相关购车款退还原告甲,原告甲向法庭申请撤回起诉。
至此,一起机动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