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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吊车拒不支付租赁费 法官调解员双管齐下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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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唐资质认证
发布于2024-07-23 13:50 浏览

  租赁吊车拒不支付租赁费 法官调解员双管齐下促和解!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百朋人民法庭法官联合百朋镇司法所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吊车租赁纠纷,切实维护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王逸(化名)从事吊车租赁行业,张骅(化名)向王逸租用吊车,其在使用完吊车后,仅支付了部分吊车租赁费,尚有4万多元租赁费用未支付。为此,张骅出具一份欠条给王逸作为凭证。过后王逸凭欠条多次向张骅催收,张骅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给付租金的义务。王逸多次向村委申请调解,但是张骅拒不出席,无奈之下,王逸只好向法庭寻求帮助。

  百朋法庭法官在了解纠纷后,积极联系张骅,并告知其相关法律后果。经过沟通,张骅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同意进行调解。为了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奔着一次性解决纠纷的目标,法官联合百朋镇司法所的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张骅说,其认可尚欠的吊车租赁费用,但是现在没有稳定的收入,无法一次性支付完毕,希望王逸能够给予一定的时间,让自己筹钱分期还款。王逸则表示,不同意张骅陈述的内容以及还款的方案,认为其还是在推脱没有还款的意愿,没有诚信。由于双方对还款方式及金额争执不下,法官与司法所调解员围绕双方争议焦点,对当事人进行思想疏导,分析诉讼风险,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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