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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赠豪车后分手惹纠纷,诉前化矛盾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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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瑾资质认证
发布于2024-07-26 15:13 浏览

  恋爱赠豪车后分手惹纠纷,诉前化矛盾促和谐!“以后咱俩互不相欠,互不打扰,各自安好。”拿到补偿款的李先生,对前女友陈女士作了最后告别。至此,这起因赠送豪车引发的婚约财产纠纷,在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圆满地划上了句号。

  2021年,李先生和陈女士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相处一年以后,两人以陈女士名义贷款购买了一辆价值35万元的奔驰车,由李先生支付首付15万元并按月转账给陈女士支付车贷,车长时间由李先生使用。

  后来,李先生和陈女士因感情破裂分手。李先生因经济困难未继续支付车贷,并将车子以五万元的价格暂抵押给二手车行。陈女士多次联系李先生无果,遂通过GPS定位找到车辆后,以23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了二手车行,扣除李先生已经拿走的5万元抵押款后,剩余的18万元用于偿还所欠贷款。

  李先生得知车辆被卖后,认为他当初是以结婚为目的才赠与陈女士奔驰车,自己也一直在凑钱想一次性还完车贷,再过户到自己名下,既然结婚不成,车辆也被陈女士卖了,自己就有权撤销赠与,遂将陈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车辆或者赔偿经济损失14万余元。

  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老黄接到该案后,与李先生、陈女士反复多次沟通了解情况,并查看了购买合同、抵押合同、双方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相关材料,又辗转联系到当时买车的汽车销售公司,确认买车的相关细节。

  在掌握案件基本事实后,调解员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展开现场调解,李先生觉得既然自己目的达不到,就必须返还车辆或者赔钱;陈女士则认为她也垫付了几个月的车贷,车子却没开过几天,是对方不按时支付车贷她才将车子卖了,这纯属无奈之举,要她赔钱也没道理。

  经过面对面听取双方意见后,调解员又耐心地分别与两人进行沟通协调、分析利弊,最终双方达成调解,陈女士自愿一次性补偿李先生5万元人民币,并于当天自动履行。

  法官提醒:

  热恋中的情侣往往你浓我侬,不分彼此,但分手后却为财物问题产生纠纷。小情侣忙着收、送礼物的同时,也应该“擦亮双眼”,警惕“画饼”。在交往中涉及金钱往来或购买车辆等贵重财物时,一定要明确钱款性质、财物归属等,以免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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